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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阿坝高校毕业生关于“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的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8-25 16:39:55 阅读:470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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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州委、州政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以及《2020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的规定,按照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倍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见附件)。现将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点或面试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面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复审点和面试考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面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考生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入口,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面试前7日起,每日进入“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打卡个人健康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复审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并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未按本公告要求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考生需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在办理资格复审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间隔1米有序排队。

 

资格复审及面试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考生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复审须出具的证件资料:

 

1.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四川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1份。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报考岗位有资格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按本公告“关于疫情防控要求”需要出示或提供的有关材料。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5日(具体时间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资格复审时通知考生)。

 

(二)面试地点: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资格复审时通知考生。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闱室和面试室。

 

(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体检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2020年9月6日-9月7日,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在指定医院体检。

 

(三)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情况,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因考生不及时登陆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温馨提示:因近期连续强降水致我州多地出现山体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请广大考生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注意出行安全。

 

附件:2020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报考阿坝州考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