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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彭州市基层项目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2-11 16:02:39 阅读:403 分享至:

根据《201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彭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一)2019年成都市彭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志愿者(支医)计划”和“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

“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志愿者(支医)计划”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医学基础知识》×50%。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公共基础知识》×50%。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

(二)体检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准时到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彭州市天府中路154号)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并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标准

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其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情况,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身份确认后方能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招募资格。

(二)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三)体检费约人民币280元/人(现金),费用自理。

此外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四)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体检结果的公布

(一)考生请于2019年8月22日登录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查询。

(二)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情况,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及相关事宜于2019年8月23日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公布,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有关事宜的说明

(一)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得招募,也不计入递补名额。

(二)根据招募职位及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加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三项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招考单位可权衡考生的综合条件后择优招募。

(三)拟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按照约定期限5日内未到岗的,招考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028-83886260。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2019年彭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原标题:2019年彭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公告

原链接: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35/2019-08/05/content_b3bb3ffe31f4413c8d64fb8606db047e.s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