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东职业学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历经济南铁道学院、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发展时期。2010年1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校现由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是省内独具轨道交通行业背景的高等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设有铁道学院(铁道研究院)、城市轨道学院(城市轨道研究院)、智能制造学院(智能制造研究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信息技术产业研究院)、生物工程学院(生物工程研究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基础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十个教学院部。
建校近70年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国家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校的办学成果宣传报道。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 《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人,其中高级岗位2人、中级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级、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副高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级、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p.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10月26日16:00
(3)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10月27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http://39.104.22.138:8000/)报名应聘。报名截止时间即为系统关闭的时间(时间详见“招聘系统”),系统关闭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并上传报名材料(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彩色扫描件):
①身份证。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
④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⑤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⑥岗位必须的“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按照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附件3)。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
(2)现场审核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后确定是否具有面试资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满分70分、答辩满分3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部门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发〔2021〕7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711室人事处。
邮编:250104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级、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
山东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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