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根据菏泽市委市政府《关于修订<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菏发〔2020〕15号)和《菏泽高新区人才新政12条》(菏高工发〔2020〕11号)及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学历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并获得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或省级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3)体育、艺术类相关专业招聘条件放宽至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体育艺术院校。
3、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报考依据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近(无教师资格证的应在1年内取得相应层次、对口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与报考岗位的相应层次及以上、对口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5、毕业生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时),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3日17:30止,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简历、《菏泽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syfzj@126.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现场报名。因故错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同步,须带齐《菏泽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四、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
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审查
2021年4月14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高新区实验小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根据工作安排,适时举办高校就业双选会,双选会报考人员现场已通过审核人员不再重复审核。
3、提交材料清单
1、贴本人照片的《菏泽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符合报名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近期免冠照片3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学科+姓名+手机号)。
2-4项须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等,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六、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和项目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造成的空缺,经菏泽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高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佩戴口罩,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且持有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地点。
2、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菏泽高新区网站(http://www.hzgxq.gov.cn/)。咨询电话:0530-6205966,520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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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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