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胜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胜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确定进入体检人员21名。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于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7:30前,在武胜县民政局大院集中。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考生当日须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近期免冠彩色寸照1张和体检费用600元(自费,以体检机构实际收取金额为准),证件不齐或逾期未参加者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社区工作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采取入场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四)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八)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符合岗位需求且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严格遵守四川省广安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如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当天,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体检纪律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咨询电话:县招考办0826-6221705
武胜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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