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度彭州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结合原件校验情况,现将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规定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由主考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一次。根据这一原则,共有3名考生递补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名单见附件)。
二、原件校验
(一)原件校验时间: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13:00-17:00。
(二)原件校验地点:彭州市卫健局三楼309室(彭州市西北市街155号)
(三)所需材料
根据《2020年度彭州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原件校验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四)原件校验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时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部分招聘岗位调减
岗位代码03004(药师),因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数之比低于1:2,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此岗位招聘人数由2名调减为1名。
咨询电话:028-69038118(彭州市卫健局)028-83886260(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2020年度彭州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特此公告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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