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和《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额
本次考核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使用编制和空缺职位内进行,招聘数额共66名。具体招聘职位和数额见《宣汉县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涉及放宽到40周岁的出生时间为1979年12月15日及以后;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4)具备《职位表》中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5)宣汉县域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7)宣汉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服务于宣汉县的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等计划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宣汉县人社局大会议室(宣汉县人社局办公楼院内,宣汉县医保服务大厅楼上)。
(三)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宣汉县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贴上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片三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执业、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涉及户籍的,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县外在编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需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另交网上信息打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s://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打印证书信息,网址:http://www.jszg.edu.cn/;普通话证书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上打印证书信息,网址:http://www.cltt.org/)。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多报者将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需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者请勿报名。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六)缴费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标准,参加笔试的人员缴纳50元笔试费,参加面试的人员缴纳80元面试费。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或笔试加面试。
(一)招聘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低于或等于30:1的,该职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名额之比超过30:1的,经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组织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职位参考人员和招聘名额按2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总分。
(二)教育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职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其他事业单位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三)教育职位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卫生职位面试方式采用专业化面试,其他事业单位职位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工作实践能力、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面试成绩为本次考核招聘成绩。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面试同一职位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面试考核成绩相同者,参加笔试者以笔试分高者优先;招聘数额内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或均无笔试成绩则进行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所有职位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情况、具体考核招聘方式、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报名结束后,适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递补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3.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拟聘公示后缺额的不再递补。
(三)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2.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和其他
(一)尚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员报考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的可“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并最终聘用的,在签订聘用合同时须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聘在辅助岗位上,试用期满时仍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公告、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事宜均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公布。所有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并按规定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委全程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四)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818—5233026,监督电话:0818—5216183。
附件:1.宣汉县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宣汉县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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