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本次招聘为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成都工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2020〕118号)等相关文件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成都工业学院 | 核定收支定额补助 事业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
成都工业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913年,现为国家“十三五”地方高校转型示范工程(产教融合规划项目)实施学校,四川省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全面创新改革”及“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当选“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联盟”理事长单位、“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长单位、“四川省电子信息产教联盟”理事长单位和“四川省装备制造业产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进本科产教融合“厅校共建”全省唯一试点高校。
学校始终秉持“手脑并用、学做合一”的校训和“严谨、朴实、勤奋、创新”的校风。确立了“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和“根植地方、魂在应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办学思路。
百年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办学精神和“卓越创新”的价值追求,以质量和特色为立校之本,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致力于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并完全符合《成都工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初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5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和公布岗位调减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
[http://rszp.cdtu.edu.cn:8080/],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9∶00至3月29日17∶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成都工业学院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工业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工业学院2021年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学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25—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成都工业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成都工业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网上报名成功并上传相片质量审查合格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工业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工业学院2021年4月2日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zp.cdtu.edu.cn:8080/]向社会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于2021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00前登录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zp.cdtu.edu.cn:8080/]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科,其中,行政部门岗位为《行政能力综合测试》、辅导员岗位为《高校辅导员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不指定参考教材,主要包括:
(1)行政部门岗位:行政综合能力测试,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规范,以及时事政治、社会热点、近年教育领域召开的重要会议、新出台的政策或法规、社会重大事件、学校校情(办学定位及思路、校风、校训、学校发展战略等)等内容。
(2)辅导员岗位: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精神,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重大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暂定于2021年4月17日进行,考试地点为郫都校区(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1年4月21日18:00前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箱873478218@qq.com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1年4月23日18:00前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成都工业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成都工业学院负责进行,郫都校区招聘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为郫都校区,宜宾校区招聘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为宜宾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1年4月26日由成都工业学院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含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其中①至④项为必备材料(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第⑤项)。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成都工业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工业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为郫都校区,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工业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成都工业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工业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工业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报到后若人事档案经审查发现有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学校按照《成都工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成工院〔2020〕118号)相关规定考核管理,见附件2。
八、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工业学院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报名考试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考务咨询电话:028-87992237
监督电话:028-87992159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
附件:1.成都工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成都工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成工院〔2020〕118号)
成都工业学院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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