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眉山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规定,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自愿放弃或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因放弃考察出现缺额1名,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8:00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报到(地址: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10室),统一开展体检。
二、递补体检对象
按照《四川省眉山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有关规定,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递补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确定。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本公告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195955。
附件: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上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2020年8月19日
附件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上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名额 | 姓名 | 性别 | 岗位代码 | 考核成绩 | 排名 |
1 | 眉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 1 | 杜莹 | 女 | 2001016 | 87.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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